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综合服务楼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QHF-202110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15日
开标日期:2021年4月7日
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综合服务楼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双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小写: 269261.60元
大写: 贰拾陆万玖仟贰佰陆拾壹元陆角整
质量标准: 合格
工 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质保(保修)期: 2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恒信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小写: 292736.60元
大写: 贰拾玖万贰仟柒佰叁拾陆元陆角整
质量标准: 合格
工 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质保(保修)期: 两年
公示期:自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
联系人:孙工
电 话:139569293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26层2608室
联系人: 许工
电话: 0551-62833866 15209828511
日期:2021年4月8日